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第四届 江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召开
日期:09-14
本报讯(记者 浩尔娃 扎西措毛)近日,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第四届江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在德令哈市召开。此次会议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海西州河湖长制办公室轮值承办。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高永红,副州长刘贵尧,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市、那曲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三省(区)七市(州)的相关负责同志参会。旨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共同建设幸福河湖的总目标。
会议强调,作为“同饮一河水”的兄弟省份,要坚决扛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国家江河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保护好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的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处湿地。要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和安全底线,以法治力量共同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扛牢源头责任,综合抓、系统治、协同管,有效防范化解突发水环境事件、防洪度汛、破坏河湖生态违法行为等各类风险隐患,协同保障跨省河流安全。要强化系统治理,共同呵护河湖生态,与三省(区)七市(州)携手并肩、砥砺前行,共同守护“中华水塔”,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会上,各地代表积极交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与成效,探讨如何通过加强区域间的沟通协作,凝聚多方力量,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共抓江河流域大保护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格局。会议审议通过《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江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机制》;宣告了“联手治水兴水、共护江河安澜”的德令哈共识;签订了《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江河流域河湖长制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举行了青藏川三省(区)七市(州)江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席会议轮值交接仪式,第五届轮值单位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代表承接会旗。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海西州博物馆,并前往德令哈市巴音河、可鲁克湖——托素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等地开展巡河(湖)考察,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为区域协调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