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干净、整洁、有序”工作目标,以“3512”工作法为统领,分类推进“洁净乡镇、宜居乡镇、和美乡镇”三个层级建设,力争到2028年全市15%左右的乡镇建成和美乡镇,35%左右建成宜居乡镇,50%左右建成洁净乡镇,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3512”工作法统领
三个层级梯次提升
《方案》提出的“3512”工作法具体为:“3”即洁净、宜居、和美三个乡镇层级;“5”即“五洁净、五有序”整治标准;“12”即实施十二大行动。三个层级梯次递进,整治标准逐级提高。
其中,洁净乡镇要求50%以上自然村达到洁净村标准,常住户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收集、“美丽庭院”覆盖率分别达到80%、50%、30%以上;宜居乡镇要求60%以上自然村洁净、30%以上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70%以上行政村建设省级中心村;和美乡镇要求80%以上自然村洁净、50%以上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省级中心村全覆盖,并建设1个以上精品示范村(片),常住户卫生厕所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美丽庭院”达到50%以上。
十二大行动精准发力
攻坚“脏乱差”顽疾
围绕目标任务,我市部署十二大专项行动,靶向破解乡村突出环境问题。聚焦已建项目实施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聚焦集镇、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全面清理整治;深入推进厕污共治,规范农村改厕流程,因地制宜治理生活污水。
同时,重拳整治垃圾围村乱象,推动垃圾分类减量、两网融合与农业废弃物回收;开展万村清万塘专项治理,清淤疏浚沟塘河道,动态治理黑臭水体。统筹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四清两治”、“五小园”建设、绿化亮化、美丽庭院打造等工程,清理乱搭乱建、残垣断壁,规整空中管线,规范农房风貌,盘活闲置土地打造小微景观。同步深化乡风文明建设,依托村规民约、积分制等方式引导村民转变生活习惯,依靠长效管护行动巩固整治成效。
持续健全管理体系
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为保障《方案》落地见效,我市将持续健全督查暗访、考核约谈、群众监督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环境整治从阶段性达标转向常态化美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村民投工投劳,推行农户自主施工、验收直补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方案》指出,要坚持片区化打造,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城乡融合、农文旅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督查调度、考核激励、群众监督等工作机制,带着情怀干、带着责任干,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由“一时美”向“持续美”转变。
(记者曹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