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弃婴男,入院前由谯城区沙土镇闫楼行政村大王庄村王姓夫妇临时收养,取名王江翰,实际年龄约5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经沙土镇派出所多方查找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果后送到谯城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抚养。
请弃婴生父母(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我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我院将为其办理落户、安置及后续收养等法定手续。
特此公告。
谯城区社会福利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