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芜园区安全生产 问题隐患警示曝光
日期:04-01
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消除安全生产风险,现将隐患问题进行曝光,以达到“曝光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省安委会在对亳州开展第一季度督导检查时发现,亳芜园区某特种门窗有限公司存在:
1.除尘系统配电箱不满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要求。
2.员工使用防护对象为蒸汽有机物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不满足防尘要求。
3.喷塑区域地面、设备表面积尘较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
4.喷塑区域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可燃粉尘。
5.喷塑设备部分电气线路接头裸露。
6.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未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的场所,且无报警处置记录。
7.操作规程中关于固化炉点火失败后相关操作内容不足,应补充完善。
8.员工不清楚粉尘爆炸危险,现场缺少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园区安监局已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希望园区各企业对照以上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消除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刘景侠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