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是华夏文明的核心发源地,这里的饮食文化从来不只是果腹之事。新石器时代以降,粟黍的种植与祭祀的兴起几乎同步推进;夏商周时期,“五谷为养、五畜为益”的膳食理念已然成形,饮食行为被赋予远超生理层面的社会意涵。在今属安徽、历史上深植中原文化圈的亳州,有一道名为“鼋鱼肉合碗”的传统菜品,制法独特,民俗功能复杂,是考察礼食关系颇为难得的具体案例。
亳州传统名菜“鼋鱼肉合碗”以中华鳖为原料,形态圆融,寓意团圆,却在民间长期承载祭祀功能。“合碗”取“和和美美”之意,主料鼋鱼(即中华鳖)又有“团鱼”之称,圆形呈盘,荤素兼备,年节时常作压轴主菜登场。然而这道菜的来路,并不像外表那般简单——它最初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祭祀。从该菜品的形态特征、制作工艺与民俗功能出发,可以追溯其从祭品演变为日常菜肴的历史轨迹,对于揭示中原“礼食同源”传统的生成机制有一定的意义。
一、礼食同源的概念与中原传统
《礼记·礼运》有言:“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寥寥八字,道出中国文化的一个根本特征:最早的礼仪活动,正萌芽于先民分配食物、供奉神灵的日常实践。饮食与礼仪,本非两件事。
考古材料对此有所印证。二里头、郑州商城等遗址出土的器物表明,饮食活动与祭祀、宴飨长期交织共生。《周礼》中膳夫、庖人各司其职,食材处理已纳入礼制体系。周代的饮食礼仪更将“食”全面并入“礼”的范畴,形成后世所说的“礼食交融”格局。
但“礼食同源”并非单向关系,不只是“礼起源于食”那么简单。祭祀仪式依赖特定食物作为媒介,日常饮食反过来又受礼仪规范的塑造,二者持续地相互渗透。正是在这种互渗之中,民间社会展现出独特的创造力:既遵守礼制的基本框架,又在现实条件约束下进行适应性改造。亳州合碗菜的演变,是这种创造力的一个缩影。
二、合碗菜得以诞生的直接缘由
亳州及周边区域民众将鳖称为“鼋鱼”,这个叫法可追溯到很早。《左传·宣公四年》已见“楚人献鼋于郑灵公”的记载,蒙地《庄子·达生》亦有“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的表述。不过,龟鳖的特殊地位在殷商时期最为突出——甲骨文,正是契刻于龟甲之上的占卜文字。《周礼·春官》专设“龟人”一职,主掌取龟、攻龟之事;商王无论祭祀、征战还是农事,皆须以龟甲问卜,龟因此成为沟通人神的灵物。
殷墟出土甲骨逾十万片,多为龟甲,足见其在信仰体系中的核心位置。这种传统在民间积淀下来,形成了对龟鳖的复杂态度:既敬畏,又忌食。亳州地处豫皖之交,地属商文化核心区域,老辈人“不敢吃鳖”的说法,并非无根之谈,而是上古龟灵崇拜在民俗层面的遗留。
弗雷泽在《金枝》中提出的“禁忌——神圣”理论,在此找到了对应:凡被视为神圣者,往往同时是禁忌之物,普通人不可轻易触碰。鳖既曾充当通神媒介,便沾染了某种灵力,随意食用被认为会招致不祥。
然而祭祀又需要鳖的形象,这就产生了真实的矛盾:神明需要鳖,但人既忌食之,又未必随时能得到活鳖。解决之道,是造一个替代品——以其他食材模拟鳖形,既满足祭祀对“形”的要求,又规避了活物的禁忌与开销。这正是合碗菜得以诞生的直接缘由。
三、以肉覆菜的“代偿”逻辑
据亳州民间的口述传统,合碗最初造出来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祭祖。祭祖要用肉,但寻常人家难以备齐纯肉祭品,于是有人想出了变通之法:以少量肉片包裹菜蔬,外观看去俨然纯肉,内里实为杂菜。这种做法在民间有一个颇为率直的说法——“忽悠祖先”。
这个说法听起来不太恭敬,但恰恰揭示了民间祭祀的一种深层逻辑:礼制要求某种特定的祭品,当物质条件不足以支撑时,人们选择在形式上尽量完整,而非索性放弃。这不是欺骗,是一种务实的文化妥协,可以称为“代偿性祭祀”。《礼记·檀弓上》记子路慨叹“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孔子答以“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礼意在于诚敬,不在物之厚薄。合碗的创制,正是这种精神的落地形态。
以他物代肉祭祀,并非亳州独有。《周礼·天官》中的“醢人”所掌握的“四豆之实”,其中不乏植物性仿肉制品。在《礼记·王制》中,有“大夫无故不杀羊”的训诫,表明节制用牲的观念由来已久。宋代《东京梦华录》记中元节风俗,“假带”等仿制祭器已属常见,以假代真早已在民俗实践中站稳了脚跟。
亳州还有一道传统名菜“芙蓉鸡”,以鸡蛋与面粉仿制鸡肉,与合碗的逻辑如出一辙。这类仿制菜品并非偶然出现,它们是民间应对礼食规范的系统性应对策略,共同特征是:以廉价食材模拟贵重食材,满足仪式对“名”的要求,同时逐渐发展出可供食用的风味。这一转变,是从祭品走向菜肴的关键一步。
四、从祭品到菜肴的演变轨迹
合碗完成这一转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最初的合碗是纯粹的祭品。它为供奉而制,外形模拟是第一要务,内里菜蔬不必讲究口味。祭祀之后或许会分食,但这不是制作的出发点。
随着祭祀礼仪日益融入日常生活,情况发生了变化。《周礼训隽》提到“飨食之时,则授以所祭之物也”,《听钟山房集食味杂泳》提到“凡宗庙之祭,飨食之仪兼用”,祭毕分食供品本属礼制常规。供品既要入口,口感便开始受到关注。人们逐渐在内馅的调味上下功夫,使合碗兼顾供奉与食用两种需求,形制不变,内容精进。
到了第三阶段,合碗的食用功能已超过祭祀功能,它从祭品身份脱离,成为节庆餐桌上的保留菜目。肉覆菜的外形保留下来,但意义已然转变——不再是“代偿祭品”,而是一道荤素搭配、层次丰富的复合菜品。制作技艺代代积累,风味日趋成熟,最终跻身“压轴主菜”之列。这条演变轨迹本身,就是“礼食同源”动态特征的一个注脚。礼需要食,食承载礼,两者在漫长的历史互动中共同塑造了饮食传统。合碗以肉覆菜的内外结构,像一块文化化石,完好地保存着民间祭祀的代偿逻辑。它的独特形制,是古代祭礼“代偿”逻辑的物化表达,折射出民间社会在礼制规范与经济现实之间的文化智慧。
五、礼食同源的中原文化内涵
合碗菜的演变,牵连着中原“礼食同源”传统的几个层面。
祭祀的视觉逻辑。合碗以肉覆菜,始终把外形的完整性摆在首位。这与《仪礼·特牲馈食礼》对祭品形态的详细规定一脉相承——礼意需经由形式传达,外观的周全是诚敬心意的外在表现。
道家的精神底色。涡河流域是老子故里,道家思想在当地浸润颇深。《道德经》讲“俭”为三宝之一,以节俭方式完成祭祀要求,恰与此相合。合碗的创制者们未必读过《道德经》,但那种顺应自然、不尚奢靡的实践取向,与道家的自然观念暗暗契合。
民间的变通智慧。合碗的创造者是普通民众,他们遵守礼制的基本框架,却不被框架束缚,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以最小成本达成礼的形式要求,同时创造出一道可口的菜肴。“遵礼而不泥于礼”,正是民俗文化持久生命力的内在根源。
节令的时空意义。合碗仅在春节等重要场合出现,体现了中原地区饮食“食之以时”的传统。《礼记·月令》按月记载当食之物,强调饮食与天地节律的呼应。合碗作为年节主菜,承担的不只是口腹功能,它是阖家团圆、辞旧迎新仪式的一部分,把自然时序与人伦情感紧紧连在一起。
六、融味以道与向俗问礼
亳州鼋鱼肉合碗,是一道普通的地方菜,却有着不普通的来路。它以肉覆菜的外形,记录着从纯肉祭品到代偿食品再到日常菜肴的演变过程;它以“合碗”之名,寄托着团圆和美的人伦期盼;它以鼋鱼之名,隐约牵连着殷商龟卜的上古记忆。
从文化发生学来看,“礼食同源”的本质在于人类以食物为媒介,处理与神灵、与他人、与自然界的多重关系。合碗的创造者未必翻过《礼记》或《周礼》,却以日常实践将礼制精神内化为一道菜的做法之中。这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文化传承,比任何典籍文字都更为持久,也更为鲜活。亳州饮食民俗乃至中原饮食文化的研究,既需要钩沉文献,也需要走进民间——在中原大地的锅碗瓢盆之间,同样能听到礼乐文明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