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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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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亳州晚报

新春消费多留意 依法维权有保障

日期: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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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新春佳节将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注意事项,从选购年货、就餐出行到消费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为市民消费保驾护航。

选购年货是春节前的头等大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购买食品、保健品、酒水等各类年货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切勿轻信流动摊贩或来源不明的宣传信息。同时,要仔细查验商品的包装、标签,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所购商品安全合格,理性消费、按需选购,避免浪费。

春节期间,家庭聚餐、朋友相聚增多,安全文明就餐不容忽视。市民预订年夜饭或外出用餐时,可优先选择环境卫生、资质齐全的餐饮单位。用餐过程中倡导“光盘行动”,践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剩余菜品建议及时打包。对于网络订餐,需认真查看商家资质,收到餐品后及时食用,保障饮食安全。

节日出行消费同样需要谨慎。市民参团旅游时,务必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避免后续纠纷;在景区游玩时,要理性购物,警惕各类变相收费行为。同时,停车时注意查看收费标准,妥善保留缴费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面对春节期间商家推出的打折、满减、直播带货等各类促销活动,市民需保持理性,结合自身需求合理购买,切勿因一时优惠而冲动消费。在办理商家预付卡时,要谨慎充值,并主动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消费风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节日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全力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稳定,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李锦文通讯员侯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