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超):
因群众举报你公司《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涉嫌存在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发放的情形,我局依法开展调查,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获悉确切送达地址,或与你取得联系后,你拒绝告知送达地址也不配合前往调查,导致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文书,现我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金康
联系电话:0558—7565216
附件1:《接受调查通知书》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