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巍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白岩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5年10月30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巍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白岩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