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台账式管理,实施动态跟踪,确保按期完成。”这是谯城区纪委监委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研究部署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一个场景。
2025年以来,谯城区纪委监委精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沟通协调,全面自查自纠,严查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范、高效、安全。
全面排查起底。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统筹协调15个职能部门、24个乡镇(街道)对2021年以来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乡村振兴资金项目658个。紧盯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414个,完成整改331个。
严肃监督问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8次,监督检查10次,日常监督发现并反馈问题33个,发出工作提示函3期,压紧压实各方专项整治责任。加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力度,严肃查处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2件,立案103人,处理处分161人,处分88人,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追缴追回资金344万余元。
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实施2025年谯城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拆除重建桥梁30座,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交通运输安全出行条件,受益群众约3万人。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推动整改,对个性问题推动点对点解决,对共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症结,集中整治以来,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5个。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专项巡察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整改销号,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使用。”谯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刘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