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向亳州市转办 第九、十、十一批信访件
日期:06-16
本报讯 6月13日—15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亳州市转办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信访件。
6月13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件5件,其中来电举报4件、来信举报0件、微信举报1件。按主要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3件、水污染2件、固废问题2件、噪声问题1件、其他问题1件(含同一信访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
6月14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件6件,其中来电举报2件、来信举报0件、微信举报4件。按主要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4件、噪声问题2件、其他问题1件(含同一信访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
6月15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件6件,其中来电举报3件、来信举报0件、微信举报3件。按主要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5件、水污染1件、噪声问题1件(含同一信访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
截至6月1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信访件52件,已全部交办到位,相关单位(部门)正在办理中。按照省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7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