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挖“病灶”治“病根”
日期:01-27
“在接到县纪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之后,我们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开展问题整改,不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党纪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蒙城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在报送整改报告时说道。
2024年以来,蒙城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精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真抓实改,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抓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围绕工作原则、内容格式等7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思想认识。同时以交流的形式进行答疑解惑,有效解决不会用、不善用的问题。
抓标准,科学规范制发。制定出台《蒙城县纪委监委机关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建议书式样,有效避免行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发生,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向精细化方向发展。2024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整改建议54个,督促建章立制8个。
抓质效,确保整改到位。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等问题发生,明确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建议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发部门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督办、谁回访”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关整改成效。通过电话提醒,实地查看,核查核实等方面,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督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下一步,我们将增强监督效能,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督促涉案单位从体制机制方面治痼疾、抓整改,管好关键人、管在关键处、管在关键时,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现象。”蒙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盛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