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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亳州晚报

市运管服务中心 2025年春运安全提示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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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08版: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大乘客朋友们:

    春运开启,乘车出行,安全第一。随着客运市场需求的增加,一些无审批手续的车辆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是指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非法营运车辆事故警示典型案例

    案例1:2019年9月28日,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客车(核载69人,实载69人)在行至G25长深高速2154km处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半挂货车(货车上有3人)相撞。该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一是车辆维护保养不足,安全性能隐患突出。二是涉事企业和车辆均未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资质。即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且在正规客运站之外的非法站点组客。三是安全带使用规定未落实,大部分乘客因未系安全带,导致甩出车外被撞击碾压或被货车上的货物坠压致死。

    案例2:2019年10月3日,在苏州市枫桥路寒山寺景区,我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客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旅游包车)经营,被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支队查处,给予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

    1.没有投保乘客险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无赔偿能力,致死、致残、致伤而得不到赔偿的事例举不胜举。

    2.车辆不能按时进行车辆技术评定和二级维护,技术状况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因非法营运,一旦遇到检查,内心恐慌,超速行驶,逃避检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驶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不具有从业资格,法治观念淡薄,容易发生倒客、甩客、随意涨价宰客、坑骗或粗暴待客等情况,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5.车辆存在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情况,发生其它意外事件,执法部门无法追究其责任。

    6.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商场、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靠、结伙成派、强拉强载,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和社会稳定。

    三、为增强广大市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广大乘客朋友们提出倡议:

    1.个人或团队(旅游)出行时,一定选择正规客运站(点)发出的有《道路运输证》和线路标志牌的合法营运客运车辆;选择乘坐有企业标识(顶灯)、服务监督卡、监督举报电话的合法经营的出租车。

    2.为保护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广大市民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宣传引导亲朋出行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3.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对非法营运车辆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28。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关爱生命、拒乘“黑”车、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