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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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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木兰诗》到花木兰

日期: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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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5版:往昔       上一篇    下一篇

民国电影《木兰从军》剧照。

    ◎程诚

    孝烈将军的诞生

    “孝烈将军”是木兰最为著名的古代称号。然而,关于唐高宗是否真正册封木兰为“孝烈将军”,历史上并未留下确凿的记载。实际上,唐宋时期流传的孝烈将军之说,更可能是源自民间的自发尊崇,而非官方的直接封赠。尽管如此,这一尊称在后世逐渐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进而广为流传。在这一时期,木兰的故事也迎来了2.0版本的演绎。故事的主线更加聚焦于木兰的汉化形象,特别是她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英勇事迹与儒家伦理中孝道的完美结合。

    唐人韦元甫《木兰诗》是木兰形象建构的第二个重要文献。郭茂倩在其《乐府诗集》中收录了此文,作为前作的续篇。虽然两篇诗文的故事梗概大体相同,但在细节描述上却存在显著的差异,显然是有意地对前作进行了修正,以消除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在前作中,木兰的父亲被提及但并未正面描写其老迈之态,仅虚指了木兰没有长兄。然而,在韦氏的笔下,不仅详细描绘了木兰父亲的羸弱之态,更以幼子替代了长兄,使得情节更加贴近现实。“老父旧羸病,何以强自扶?木兰代父去,秣马备戎行。易却纨绮裳,洗却铅粉妆。”前作中并未正面描写木兰与父母的告别以及她女扮男装的过程。而韦氏则巧妙地填补了这一空白,描写了一段情意绵绵的告别场景,并提及了木兰女扮男装的细节。“朝屯雪山下,暮宿青海傍。夜袭燕支虏,更携于阗羌。”把木兰出征的战略方向从北朝的北伐,改为唐人熟悉的西域,在青海湖、于阗这些唐军曾经活跃的地点作战。木兰回乡后,“父母见木兰,喜极成悲伤……昔为烈士雄,今为娇子容。亲戚持酒贺,父母始知生女与男同。”又描绘了木兰与家人喜极而泣,邻里祝贺的温情场面,还强调了木兰曾经在军中女扮男装。“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在前作中,木兰从军基于对家庭朴素的爱;而在韦氏的笔下,木兰的个人行径被提升到忠孝两全的高度,堪为古今臣子效法的典范。总体而言,韦氏削弱了原作的胡化及朴素的情感,增加了儒家伦理下的忠孝不渝、家庭场景。把个人感情的“孝”与效力君王的“忠”绑定在一起,要求臣民“移孝作忠”,正如时人所说“欲求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非夫纯孝者,则不能立大忠”。女扮男装是唐人对木兰故事的主要关注点。白居易诗云:“怪得独饶脂粉态,木兰曾作女郎来。”杜牧诗云:“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都畅想了木兰身份表达的困惑。

    唐宋时期,木兰成为民间崇拜的偶像是不争的事实。宋代不少文学作品中均把木兰与缇萦并列,作为孝女的典型。宋代《孝经》中有《木兰》一篇,《演繁露》则肯定木兰“女子能为许事,其义且武,在缇萦上”。类似的表述还出现在《诗林广记》《古文苑》《后村集》等作品中。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完县木兰庙。宋人认为完县是木兰从军驻扎的地方,当地木兰庙门额为“孝烈将军”。宋熙宁年间“知军事钱景初题记并所刻古乐府词”。元代文人达世安为完县木兰庙撰写《汉孝烈将军记》,称木兰“魏姓,木兰名,亳人,父名应”,还说木兰的故事发生于汉文帝时,当时单于大举入侵尔尔。虽然达世安声称木兰是汉朝人,但完县在汉代可不是匈奴与汉朝的交界,反倒是北宋时期的宋辽分疆。之前的学者几乎没有考证木兰的姓氏与籍贯,达世安第一个明确指出木兰是亳州人。他的说法应该是沿袭了宋代钱景初的失传碑刻。钱景初认为木兰戍守完县或许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在宋神宗前后,有两位权势滔天的女主——曹太后和高太后,她们分别来自河北真定和亳州蒙城。在这样的背景下,将木兰认定为亳州人,并在曹太后的家乡附近大张旗鼓地表彰她,或许是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需要。此外,将木兰认定为亳州人,也符合《木兰诗》中对于家乡的描述。诗中提到家乡距离黄河骑马半日,而亳州在南北朝时期确实先后隶属北魏、北齐与北周,这与诗中的表达语境相契合。因此,这种说法在后世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

    崇尚节义的烈女

    元明清三代无疑是木兰故事创作的巅峰时期。随着杂剧等民间艺术的蓬勃发展,木兰的形象也愈发丰富多彩。由于木兰文化的广泛传播和深入人心,官方不再仅仅将其视为文学形象,而是将其当作真实的历史人物来对待,并给予明确的记载。民间的木兰创作聚焦于木兰女扮男装,官方叙事则将木兰的形象由贞女提升至烈女。尽管两者侧重点不同,但内在逻辑却是相通的,即通过对《木兰诗》中的身体叙事进行修订,使木兰更符合汉人眼中合格女性的形象。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女子的最终归宿是结婚生子。因此,没有归宿的木兰如何能被视为孝顺呢?

    徐渭创作的杂剧《雌木兰替父从军》是木兰故事中第三个重要文献,第一次提出了花木兰的称谓。他安排木兰姓花,父亲名字为花弧,被后世的文学作品广泛继承,成为流传度最高的木兰之名。尽管徐渭并未否认木兰的北魏身份,但他却为这位英勇女子虚构了丰富的家世背景,声称其祖上为西汉的六郡良家子。还为木兰安排了一位敬佩其孝道的未婚夫王生,王生在木兰从军期间,为了等待木兰,守身如玉,让木兰回归家庭后能有世俗眼中的圆满结局。徐渭赋予木兰的父亲千户长的官职,说木兰自幼跟随父亲习武。木兰到了军中还以“花大爷”的身份指挥作战,得胜还朝。值得一提的是,《雌木兰》还大量描写了木兰转变性别身份的困境与言行。“要演武艺,先要放掉了这双脚”,木兰忍痛拆掉裹脚布,心里满是痛楚,“回来俺还要嫁人,却怎生?这也不愁他,俺家有个漱金莲方子,只用一味硝,煮汤一洗,比偌咱还小些哩。”木兰害怕因放足而嫁不出去,这种矛盾心理贴切地反映了明清时期的世俗观念。同一幕戏中,木兰出征之前,母亲就担忧木兰失去贞洁,忧虑地说:“千乡万里,同行搭伴,朝餐暮宿,你保得不露出那话儿吗?”戏剧里的木兰已然是娇滴滴女娇娥的形象了。

    有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即众多的巾帼英雄传说大多发生在宋代,诸如折太君、佘太君、穆桂英、刘金定与梁红玉等名字,都成为流传千古的英勇女性形象。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宋朝本身是一个以文治为主、武功并不突出的朝代,何以会孕育出如此众多的女英雄传说呢?更为显著的是,这些杂剧和话本中,往往充斥着对女性生活的窥视性描写。它们不仅详细描绘了女人生孩子、换衣服的情景,还涉及洗澡、如厕、睡觉等私密细节,在女人的娇羞与性情上着墨颇多。表面上写女人,实际上是用男人的眼光窥伺女人的隐私。究其原因,这些故事主要面向市井大众,为了迎合居家妇女和一般男人的审美趣味,才得以广泛传播。窥私叙事所带来的戏剧性、冲突性和暧昧性,恰好符合当时民间的文化需求,使得这些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深受儒家礼教熏陶的明人和清人,对于离经叛道、反常规的女性形象往往难以理解。因此,他们要么将这些女性形象归之于聊斋中的鬼魅狐狸,要么将其升华为具有男性特质的女英雄。这种处理方式,既体现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也反映了男性对女性角色的期待和想象。

    徐渭的笔下对木兰尚算仁慈,然而明清时期的官方叙事却为这位英勇的女将军赋予了悲壮的终章——以死全节。在儒家士大夫的眼中,女子本应深居闺阁,与外界的随意交往都是对名教的背离。木兰这般女子,十数载抛头露面,与男儿并肩作战,同吃同住,这在名节上无疑是有所亏欠的。元代侯有造《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开篇就说:“将军魏氏、本处子、名木兰、亳之谯人。”还虚构了木兰辞官还乡后,隋朝天子欲征召她入宫,木兰自觉“臣无媲君礼制”,自杀明志。木兰以死守节的故事被明朝认可,纳入到《大明一统志》中。《一统志》的作者言辞凿凿地称逼婚的可汗即隋恭帝。这种说法因官方的推动被广为传抄,在嘉靖《亳州志》、康熙《商丘县志》、雍正《河南通志》、嘉庆《大清一统志》、光绪《安徽通志》、乾隆三年《亳州志》、道光《亳州志》与光绪《亳州志》等地方志中,木兰常被作为烈女纳入《列女志》。一些民间传说,如《忠孝勇烈奇女传》《隋唐演义》《马上缘》也以木兰自杀为结局。事实上,这种说法最为荒诞不经。

    将木兰塑造为自杀全节的烈女形象,在明清时期成了主流舆论的共识。这一时期,全国各地纷纷建立起孝烈将军祠,亳州、完县与虞城等地均可见其踪迹。木兰在民间有着广泛的社会接受度,似乎只有把木兰写死,木兰才能节操无亏,得享祭祀。乾隆三年《亳州志》载,木兰祠在东关外,当地以四月八日致祭,以此为木兰生辰。至此,原本自由无羁、胡化色彩的木兰被彻底改造为崇尚节义、孝烈感人的汉化烈女。

    木兰故事的变化,背后是明清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到了明清时期,列女入传的标准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倾向于强调“自杀殉夫”“誓死不二嫁”“守节尽孝道”等因素。据史学家董家遵统计,明代官方登记在册的守节人数竟高达27141人,这一数字是先秦到元代守节人数总和的45倍之多。这一惊人的数字,无疑揭示了明代女子所遭受的前所未有的压迫与束缚。更为触目惊心的是,《清史稿》所记载的559名列女中,竟有294人选择了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再观亳州本地的光绪《亳州志》,其中的记载更是触目惊心。该志记载了有烈妇329人,系自杀殉夫、守节自杀的已婚女性。有贞女57人,系未婚夫早死、未婚守贞的未婚女性。有烈女52人,系以死守节的未婚女性。有孝妇52人,系孝顺父母、割肉奉亲的已婚女性。有孝妇49人,系抚孤尊老、和睦家庭的已婚女性。总的来说,自杀的亳州女性占到了《列女志》的70%。可以说这几万字的《列女志》,上面有累累白骨、层层血泪。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远非仅仅是那些表面的繁文缛节所能概括的,它更深层次地改造了女性的内心世界,让她们自觉地将贞节视为生命的最高准则。这种自觉,不仅让她们压抑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和需求,甚至也影响了她们对待其他女性的态度,一同成为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妇女节烈的根源,其实是节育。中国古代本来不重贞操观念,宋朝以后,随着人口剧增,土地开发近乎极限,必须控制家庭规模才能保证生存,妇女改嫁会影响到家族财产的分配与传承。为了保证财产传承有序、家族长存,程朱理学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并迅速成为一种社会风气。

    传说故事,作为民间与官方共同创造的文化舞台,总是深受特定历史环境的熏陶。时代之风稍有转变,传说故事便随之演变。孝烈将军早就成了历史沉浮的活化石,今天的木兰,更被赋予了独立自主新女性的身份,成为女性追求平等与自由、摆脱压抑与束缚的象征。在多元的社会中,木兰的形象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我们有理由相信,木兰的故事还会继续传唱与演绎,以更加多样的面貌登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