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违规上路三轮车。
本报讯 市区电动三轮车须取得牌照方能上路行驶,这早已成为人人知晓的交通常识,但仍有部分未取得备案登记牌照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心存侥幸。近日,多辆电动三轮车违规上路被交警查处。
2月28日上午,在市区和平路,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路上行驶。交警拦停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电动三轮车悬挂着F开头的备案登记牌照,属于残疾人使用的电动三轮车,然而正在驾驶这辆电动三轮车的女子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肢体残疾。“F牌照和E牌照是为照顾特殊人群制定的,比如身体有残疾的,患有重大疾病的,这样的人才能专门使用规定的电动三轮车。”执勤交警向该驾驶人普及了电动三轮车治理的相关规定,并依据规定处以50元处罚,并告知驾驶人车辆一定要按照规定专人专用,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当日上午9时许,又有一辆封闭式的电动三轮车驶来。这辆电动三轮车不仅没有牌照,还快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我有残疾证,但是因为年龄大了,不符合办理三轮车备案登记牌照的条件。”被交警拦停后,驾驶封闭式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向交警解释道。“老人家,不能申请牌照的原因,是考虑到上路行驶时有很多突发性的事故,随着年龄增长,反应能力和应急处变能力会有所下降,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您在机动车道行驶,更增加了交通危险系数。”交警耐心对老人进行了劝导,并依规予以处罚。
市交警一大队花戏楼中队副中队长闫文杰提醒,如果符合电动三轮车上牌的相关条件,可以向所属社区进行申请备案,取得电动三轮车的登记许可后,才能上道路行驶,在未取得通行证之前严禁上道路行驶。同时,交警部门会持续加大对违规上路三轮车的查处力度,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违规上路。
(记者 李锦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