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中共党员,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13年来,他始终冲在办案一线,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2016——2021年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2021年被评为“十佳药都政法卫士”,2022年荣获“亳州五四青年奖章”。
2010年,李浩到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面对成倍增长的办案压力,他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李浩如是说。
李浩进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后,他接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办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他仔细研判黑恶势力的界定特征,严格把握入罪标准。最终,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由于长期伏案的工作状态导致他脊椎压迫神经, 2018年5月5日上午,李浩因劳累过度昏迷在工作岗位上。病床上,李浩依然放不下手中的工作,时常向同事了解办案进度。
工作中,李浩还积极主动做好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李浩从“检察开放日”中的一条线索入手,最终把一起已作行政案件处理的中学教师猥亵未成年学生案件办成铁案。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
亳州好人评委会委员李东点评:办案一线,他以铁骨柔情铸司法担当;公诉席上,他以精准指控捍卫法律尊严。李浩,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三尺公诉席,一片赤子心”的信念,彰显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崇高品质和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