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教育“三三”目标(啃下三块“硬骨头”、答好三道“关切题”、把握三大“着力点”),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基本举措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教育发展方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2161所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其中1544所有党员的学校采取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617所无党员的学校采取“建立群团组织+党建指导员”的形式开展党的工作。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推进。233所符合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均修订了办学章程,建立健全了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落实了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其中198所公办中小学校建立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占比为84.26%,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思政课教师、上思政课制度进一步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项目获批安徽省2023年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校园意识形态管理持续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坚决抵制不良思潮冲击;完善分类管理、会商研判、追责问责、舆情处置等制度机制,从严管控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守好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壮大教育系统网上正能量。
(二)实施“五大行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实施德育铸魂行动。开齐开足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课,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力度;组织市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参加安徽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名选手代表安徽参加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开展“千名新时代好少年”评选、爱国主义读书等德育活动;遴选20家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提高学生研学游质量;印发《亳州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读专门教育学校条件及流程(试行)》,市、县区均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完善重点人群包保机制,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大力实施智育提质行动。支持市教科所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组织教研员定点联系93所学校,对县区教研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开展跨区域教研活动50次;省级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数、省优质课获奖率、省级教坛新星入选数等均有明显提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入率达到95%以上。
大力实施体教融合行动。开展“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运动1小时”活动,分层级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0%,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大力实施美育熏陶行动。规范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100%;开展书法、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组织合唱展演、艺术评选等活动。
大力实施劳动促进行动。开足开齐劳动教育课程,遴选16家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劳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丰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三)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多部门联合深入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培训材料、资金监管等符合要求,新闻宣传积分排名全省靠前;107所培训机构均按要求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24所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全部执行政府指导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无恶意涨价行为;加强校外培训风险防范,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核处涉嫌“暴雷”“冒烟”相关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校内“双减”政策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
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成效。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调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全市安排购买学位资金2.57亿元,购买学位19.45万个,市域及各县区均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不超过5%的调控目标。
(四)坚持统筹协调,优化基础教育结构。深入实施“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131所幼儿园开设了2~3岁托班,开设托班比例为13.17%,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城镇小区配套园的治理成效正在持续巩固。
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果,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6所,新增公办学位362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39%。
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投入资金1.15亿元,实施24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比例达99.04%。
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巩固普通高中大班额治理成效,确保不反弹、无新增;投入资金4206万元,完成22个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建设任务。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升级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改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招生办法,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等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健全中考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五)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完成666所老年学校建设任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18.1万人,超额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率先完成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社区学校全覆盖。
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全面完成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整改销号任务;开展中职分类达标示范建设,3所中职学校达到A类标准,6所中职学校达到B类标准;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初中应届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为49.11%。
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投用3所公共实训基地,建成亳州市技能公园、亳州市技能博物馆、亳州市技能体验中心;评选市级“金银铜”实训基地20家,并给予相应奖励;参加全省职业学校(中职)技能大赛,获省级一等奖17个、二等奖45个、三等奖49个,总分位居全省第五;参加全国职业学校(中职)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达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改善办学条件,获批省级“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
(六)确保财政投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得以实现。2022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81.52亿元,同比增长5.58%;全市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实现增长;2023年二、三季度全市财政教育支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5.0%、9.0%,达到上年决算数的54.2%、79.1%;2023年全市教育支出88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13%。
教育生均拨款政策得以落实。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园补助、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分别为682.64元、442.16元、1004.40元、7795.19元,均达到相应标准,各学段均落实了生均拨款支付。
教育经费规范管理得以加强。完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行为检查,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投入资金1.39亿元,实施项目93个,建设校舍及运动场186347平方米;通过开展返校就读情况排查,我们未发现因贫失学辍学现象,教育脱贫攻坚成效得以巩固。
(下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