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破解了一系列关键难点问题,但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做法,仍需通过法治化手段优化提升,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对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市营商环境办于2022年8月中旬着手《条例(草案)》起草的准备工作。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2年10月24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条例(草案)》后,将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附则五章,41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职责,包含8条内容,对立法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组织保障、政商关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进一步夯实了亲商安商的企业发展环境,包含10条内容,主要通过加大市场主体升级壮大过程中所需要的人才用工、获得信贷、生产要素保障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和强化政府诚信,努力为人才落地、企业成长创造更加优越的保障条件。
第三章完善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包含10条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数据资源共享、无证明城市、项目审批、工业厂房“分幢登记”等内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第四章健全了法治保障体系,包含12条内容,主要围绕企业家权益保护、营商环境评价、“A档免查”“轻违免罚”“投诉即办”等,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营造更加稳定、公平的法治保障环境。
第五章“附则”,包含1条内容,规定了《条例(草案)》的实施日期。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主要把握以下思路:一是突出实用性,不搞大而全,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便于市场主体理解运用和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突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的内容,原则上不再写入。对部分改革举措作出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内容不过于具体,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制定实施办法预留空间;三是总结固化成功做法。在总结提炼基础上,《条例(草案)》以法条形式固化了“免申即享”“分幢登记”“码上监督”等我市特色做法。同时学习参考“沪苏浙”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吸收。
总之,《条例(草案)》内容设立的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