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3年6月28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3年6月28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