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亳州晚报

程广增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公告

日期:03-31
字号:
版面:第05版:现场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切身利益,现将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本次核查登记范围仅限参与程广增集资诈骗案件涉及集资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3日—4月14日工作日内开展登记。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568号,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一楼西侧。

    四、登记须携带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现场提供居住住址、通讯号码等。

    2.集资参与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借款凭证”等所有能证明参与集资的相关资料原件。

    3.支付集资款的转账明细(支付集资款时使用的银行卡和复印件,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支付第一笔集资款的当月1日起至今,勾画出支付本金的交易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投资款的,请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银行凭证等)。

    4.集资参与人本人的银行卡(一类卡)。

    5.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登记要求

    1.原则上须集资参与人本人现场登记,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现场登记的或不具有法定行为能力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登记(代理人需提供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原件1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继承人应提供死亡证明及复印件1份、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承人有遗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的,应提供公证书或裁判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进行登记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集资参与人提供的资料等手续不全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登记工作,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参与登记人员自行承担。

    3.因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逾期登记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参与登记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滕警官:0558-5555300,17756765556

    梁法官:0558-5555300

    亳州市程广增案件清退工作小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