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诉讼时效届满就意味着债务清零? 法官:征信照样留痕

日期:10-08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有人认为信用卡欠款拖过诉讼时效,就能一笔勾销、征信洗白?近日,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告诉了我们答案。

本案中,市民小张信用卡逾期后一直没还钱,银行起诉追债时,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小张暗自窃喜,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了,钱不用还了,征信不良记录也会删掉。可银行不仅没删除他的征信污点,还继续正常催收。想不通的小张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删除不良征信、停止催款。该案经镜湖区法院一审,芜湖市中院二审,最终判决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

生效判决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是债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可拒绝通过司法强制履行义务,但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欠款事实依然客观存在。个人征信报告是对信用行为的真实记载,不良记录源于逾期违约事实,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无直接关联,只要违约未纠正、债务未结清,征信机构与银行依法不得擅自删除。同时,银行以合法方式催收自然债务,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正当维权。

镜湖区法院法官提醒,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并非为违约失信提供“避风港”。“时效过期不用还钱”是最常见的误解。不良征信记录按《征信业管理条例》,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逾期未结清则持续记载。合法催收受保护,暴力、骚扰等违法催收除外,遇违规催收可依法维权。

诚信是立身之本,本案的审理提醒广大市民:法律保护权利,更守护诚信;诉讼时效可过期,履约责任不过期。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