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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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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办卡一时爽、退卡跑断腿”?

日期:10-08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健身房、培训班、美容店、餐饮店,“先充值、后消费”的预付模式早已融入日常。可一旦商家关门、搬迁、失联,消费者手里那张年卡、储值卡,往往就成了“花不了、退不掉”的烦心事。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梳理近年审理的预付式消费纠纷发现,这类问题正成为侵害群众“钱袋子”的高频民生痛点。

一张年卡背后,藏着四类典型风险

南陵法院梳理发现,预付式消费纠纷有四大特点:一是主体集中。涉事商家多为中小型个体户、小微企业,消费者则以普通居民、学生为主;二是事由单一。主要集中在商家停业注销、搬迁失联、拒退余款,以及擅自改规则、降服务;三是退卡难最突出。很多人冲着“充得多送得多”办了年卡、多年卡,等搬家、没空去、商家经营异常想退钱时,对方要么拖、要么推、要么直接拒退。更麻烦的是,不少人当初只拿了张收据,合同、付款截图、宣传页面都没留,打起官司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四是群体性强。一家培训机构或健身房一关门,容易引发几十甚至上百人同时维权。

“充值越多越划算”?可能是圈钱套路

“充值越多折扣越大”“年卡特惠”“限时赠送”……法官说,这些话术常用来诱导消费者一次性砸进几千、上万元。表面是优惠,实则把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店铺一转让、经营者一换,剩余课时和余额能不能退,全看运气。

还有些商家在会员须知、小票备注里埋雷——“一经充值概不退还”“过期作废”“中途退卡收高额违约金”等,消费者签的时候不看,真要退卡才发现处处受限。

对付“霸王条款”,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类条款依法无效。在预付式消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因停业、搬迁、经营调整等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属于典型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预付款,并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合理赔偿。即便商家倒闭注销,消费者仍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债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避免掉进消费陷阱,法官给消费者支“五招”

“事后维权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事后维权远不如事前不踩坑。”南陵县法院法官结合司法经验,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五点:

少充点、短点:坚持“小额短期、按需办卡”,别被赠送和折扣冲昏头,不办超长期储值卡;

挑老店、挑正规军:优先选资质齐、经营久、口碑好的商家,新开小店“开业大促”要警惕;

签合同、留痕迹:书面合同必须签,服务内容、期限、退费条件、扣费标准、违约责任逐条看;转账记录、票据、宣传页、聊天记录全存好;

霸王条款当场拒:“概不退款”“过期作废”别默许,有异议就提出来,别随便签字;

出事别拖:商家推诿、缩水、闭店失联,先固定证据再协商;不行就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调解、起诉,越拖越被动。

南陵县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用好典型案例做普法,联动市场监管、社区等力量,把预付消费矛盾化解在办卡之前,让市民敢消费、少踩坑。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