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女子指控4岁男童“性骚扰”的新闻在公共舆论场引发热议。事后,家长因孩子的冒犯向女子致歉体现了其个人修养,拒绝以莫须有名义写下“认罪书”则表明了对事件性质的态度。男孩父亲在互联网上表示,“这几天,孩子问我‘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我无言以对。”其实,这未必不是一次教育的契机。
在实际生活中,一个人通常在3岁左右开始形成基本的性别意识。这一方面基于生理的自然成长,另一方面来自外界对其的影响。这个男孩在4岁时经历的这场风波,让他不可避免地接受了一次提前到来的性别教育——每个人的感受不同,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让别人不舒服,接触异性身体时尤其需要谨慎,哪怕自己的无意之举,也会被人有意地利用。
随着人的不断成长,特别是在青春期生理发育阶段,正确的性别教育引导不可或缺。在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必修课《道德与法治》中,就有明确的关于青春期心理的篇目。当一个孩子被贴上“性骚扰”的标签时,这种羞耻感一旦在人格形成的关键期被植入,可能伴随其一生。希望涉事男孩可以接受必要的心理干预,在往后的岁月里健康成长。
相比懵懂的幼童,更需要接受教育的是涉事女子。性别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帮助个体建立清晰的身体边界意识。需注意,身体边界意识包含两个维度: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侵犯,以及理解他人(包括儿童)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涉事女子感受到被触碰的不适,这是正常的身体感受,但将“触碰”描述为具有主观色彩的“摸”未免武断,而强调“不懂事就可以摸别人屁股吗”,这句话更是故意混淆了“不懂事”与“故意作恶”的本质区别。考虑到指控的对象是一名4岁孩子,女子事后受到一边倒的舆论挞伐可谓咎由自取。
当下,公共空间中的性别议题时常发酵成社会热点,很多时候,诸如上述极端化的“碰瓷式”指控,不仅无助于性别平等的推进,反而可能消解社会对真正性别暴力受害者的信任与支持,最终伤害的是真正需要这一概念保护的群体。对于公众而言,关于这一事件的讨论,不应被流量逻辑和情绪对抗所绑架,让“博眼球式维权”再一次攫得流量,而应回归对这一事件中关于性别议题的理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提升对该议题的认知水平,进而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主持人: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