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我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和支付物业费
日期:09-19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9月18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和支付物业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20日起,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持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可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一套自住住房物业费。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
需线下办理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提取金额计算标准方式为:住房建筑面积×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装修金额超过20万元的,可凭我市住房装修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有多套住房的,先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此套住房足额提取后,可再选择下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不支持多套房同时提取。同一产权人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同一套房屋装修提取后再交易的,新产权人需在前一次装修提取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温馨提示,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需线下办理。自政策发布实施起,《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房金委〔2026〕1号)第一项“支持住房自主更新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再执行;缴存人家庭同一套住房已申请办理过“自主更新”提取的,申请装修提取时需扣除“自主更新”已提取金额。
物业费提取不超过2400元/年
可线上办理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可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一套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标准不超过2400元/年,可通过“皖事通、支付宝、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单套住房支付物业费超过2400元/年的,可凭缴纳物业费的增值税发票到线下业务窗口办理,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缴存人申请提取时,因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未足额提取的,当年度不可再申请补取;缴存人未足额提取的,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剩余额度,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名下有多套住房的,每年度只可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不支持多套提取。
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