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漏水”拒付工程款 法官三次上门化干戈
日期:09-15
本报讯 农村自建房屋顶漏水是否因施工不规范造成,房主和施工人员各执一词。近日,鸠江区法院汤沟法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原告为被告农村自建房屋提供木工模板支架服务,房屋建造完毕后,被告以施工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屋顶漏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被告又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因不规范施工导致房屋漏水造成的相关损失。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明确了争议焦点,即原告是否存在不当施工行为进而导致了房屋漏水。被告为证明其诉请依据的事实,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照片,尽管该照片确实显示屋檐内角处存在水渍,但照片并不能证明渗水与原告的施工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为了查明实情,法庭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次上门探查。
看着已经封顶但尚未装修完毕的房屋,办案人员在原告告知的渗漏点看不到任何水渍,此时原、被告双方又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办案人员只好安排双方各自离开,第一次探查结束。
回到办公室,办案人员详细地翻看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记录。就在这时,原告提供了一个关键信息:案涉房屋在经过瓦工的后续施工后,根本不存在漏水现象,瓦工可以证实。如果漏水事实不存在,被告拒绝支付费用并提起反诉就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了。带着这样的疑问,办案人员进行了再次探查。
恰逢连日暴雨,办案人员雨后现场探查后,仍未看到房屋任何地方有渗水现象。回到办公室后,办案人员再次拨通了被告的电话,涉案房屋经过两次探查均未发现渗水现象,被告现有证据的证明力并不充分,请被告再考虑一下申请鉴定。
挂断电话后,办案人员随即又翻看起了卷宗。木工进行支架服务,若操作不当,直接结果应该是混凝土浇筑后发生形变,然而现场却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漏水的话,照片中显示的水渍又是从何而来呢?一个大胆的想法涌入办案人员的脑海,组织双方针对案涉房屋屋顶进行“闭水试验”。
带着这样的想法,办案人员再次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原告同意了这一方案,并承诺案涉屋顶漏水,自己分文不要。选定时间,一行人第三次来到现场。
就在原告带着设备准备往屋顶灌水的时候,被告又对测试方法提出质疑,认为现有的设备并不能保证闭水环境的完全封闭性,一时间,案件又陷入了僵局。为避免双方争执,办案人员提出由瓦工师傅作为中间人现场核对测量相关数据,双方对此均表示同意。经过测试,房屋漏水并不明显。
在不断地磋商及中间人的调停下,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我方同意调解,可以减少部分款项。”被告的代理律师也附和道:“法官他们来了一次又一次,为了保证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尽可能查明事实,调解对双方都有利”。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被告也同意调解,考虑到原告施工过程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行为,原告同意减免部分款项,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支付了剩余合同款,并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撤回反诉,这起矛盾迭出、互相扯皮的纠纷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