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电商、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和风险防控指引
日期:09-15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电商、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9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出台《芜湖市电商、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和风险防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我市电商、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
《指引》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合规指引,从强化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熟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掌握电商平台管理规则、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布局、秉承诚信经营原则、提升纠纷应对能力六个方面提出要求;第二部分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指引,对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侵犯专利权、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六个方面分别给予风险提示和防控措施;第三部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指引,提供了自证声明、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仲裁解决、行政裁决、诉讼解决等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途径。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醒电商、直播行业经营者,在销售自有产品时,应就核心产品、品牌形象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实现立体化保护。经营者在获得相应权利后,及时填写《知识产权信息备案表》,在经营所在的电商平台做好备案登记,并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使用情况发生改变时及时主动更新备案内容,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营者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取得他人知识产权使用权的,应及时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明确约定相关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对销售他人产品的经营者要检查所销售商品的来源是否合法,应向供货者索取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权属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授权书等“三证一书”,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经营者应与电商平台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声明在平台上供应的所有产品、服务及宣传资料,均不侵犯他人合法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并自觉落实该承诺书内容。经营者应在本店铺主页或醒目位置标示“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承诺或标志,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当产品遭遇线上知识产权纠纷时,应该怎么办?《指引》引导经营者应积极应对。首先进行自查,核实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根据自查结果,如果不构成侵权,则积极向平台提交不侵权声明和相关证据,说明不构成侵权事实;如果构成侵权,可以尽快与投诉方取得联系,通过许可、协商等方式进行合作,尽快解决纠纷,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另外,目前,我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行政调解,并设有市、县(市、区、自贸区)等10个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我市在市仲裁委秘书处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审查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仲裁事项。我市市级和各县市区、经开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均可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经营者或权利人还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