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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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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发布

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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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6年秋季《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以下简称《明白卡》),今年继续在全市实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政策、高中阶段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违规行为查处等作出明确规定,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收费环境。

《明白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国家教科书费用。民办学校同步实行免费国家教科书政策。免费向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寒暑假作业,以及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

各公办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芜价行费〔2008〕114号执行,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单独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学校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根据《芜湖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免学费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未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纳入市级免学费资助范围。民办中职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书本费和住宿费。

《明白卡》要求,各学校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所有收费必须在校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期结束后,必须制作收费报告单,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支的详细情况。今年秋季开学后,将安排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查处违反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全市中小学(含高三毕业年级)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寒暑假和节假日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和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和学生订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学校可在组织校外军训时据实代收军训伙食费,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除军训伙食费外的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服装费等费用。严禁以班级管理为由收取班费。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记者 奚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