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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春秋府被征收户房屋交房通知

日期: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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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春秋府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镜湖区安置户可办理交房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登报交房时间: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即可前来办理交房手续。

二、办公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50号(1#楼106室)春秋府物业服务中心。

三、被征收户须知:

1、请已签订补充协议并在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结算并领取《交房通知书》的被征收户见本通知后,由房屋所有人按上述交房时间与地点及时办理交房入住手续。需携带资料如下: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征收协议上全部被征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房通知书原件、缴费银行卡(不收取现金)。

2、过渡费结算到公告交房之日,如逾期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

3、为保证交房秩序及交房手续的高效办理,请各征收户按公告时间办理交房手续。

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