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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被征收房屋权利申报公告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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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推进赵家村周边改造项目(一标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等规定,就下列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芜湖市镜湖区高城坂1号1幢3-201室。

2、原登记所有权人:古秀兰,已于2022年12月24日死亡。

二、公告事由与法律依据

因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经死亡,其继承人情况不明。为确定合法的补偿权利人,保障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关于因继承取得物权的相关规定,现公告要求该房屋的潜在继承人及其他权利人申报权利。

三、权利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自认对上述被征收房屋享有继承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9月4日前)。

3、申报地点与方式:请权利申报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芜湖市镜湖区赵家村周边改造项目(一标段)征收部门(地址:镜湖区西洋里社区老扬子酒家,联系电话:3856162)办理权利申报登记手续。

4、配合义务:申报人应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核实工作。

四、法律后果告知

逾期未申报,或虽经申报但无法提供有效法律文件证明其权利,且经征收部门进一步调查仍无法确定其他合法权利人的,将可能被视为权利人无法确定。征收部门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后续公告及作出补偿决定等程序性措施,以推进征收项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步在房屋征收现场公告栏、张家山街道办事处和西洋里社区公告栏发布。

特此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