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血脉相连的亲兄弟,本该是彼此最坚实的依靠。可生活中有时难免闹矛盾,一时意气用事,用堵路设障的方式处理矛盾,不仅堵了路伤了手足情分,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案,用公正裁判厘清邻里边界,也为修复亲情留下了空间。
本案中,郭家兄弟二人房屋相邻,弟弟住宅位于哥哥房屋右侧及里侧。两家住宅正门院墙至村内主干道间,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小路,数十年来一直是双方日常出行、农耕劳作的共用通道。该小路更是弟弟前往门前承包田、开展水稻收割等农业生产的唯一必要通道——两家后门虽紧邻主干道,但路口狭窄,大型农用机械无法通行。
2025年,兄弟二人因父亲赡养及医疗费用分担产生矛盾。哥哥为发泄不满,擅自在公共通行小路上垒砌石块、搭建栅栏,将道路完全封堵。此举导致弟弟一家出行受阻,大型收割机无法进入农田作业。为不误农时,弟弟只能绕行他人田地,额外支付了300元通行费。纠纷发生后,辖区民警与村委会多次上门调解,哥哥均拒不配合。弟弟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兄长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原状。
南陵县法院审理认为,相邻关系是邻里相处的法定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中,案涉道路是弟弟进行农业生产的唯一必要通道,哥哥擅自封堵的行为,违反了相邻关系中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南陵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哥哥限期拆除案涉路段上的围墙及栅栏,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亲情是最珍贵的情感纽带,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不动产相邻权利人之间,应当相互体谅、彼此提供便利。任何以泄愤为目的,擅自堵路、阻断他人通行的行为,不仅会伤害亲情、破坏邻里关系,更会触犯法律底线,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相邻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