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芜湖交警提醒警惕可怕的“开门杀”

日期:07-13
字号:
版面:第A06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停车时车内人员疏于观察贸然打开车门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的交通事故俗称“开门杀”。昨天,芜湖公安交管结合国内典型案例和最新司法解释,再发安全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警惕可怕的“开门杀”。

日前,杭州市仁孝路上一辆机动车在路边违法停靠后,驾驶员打开车门,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撞到了车门上,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客受伤,两车受损。北京市顺义区北务桥南侧的道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白色车辆旁边时,驾驶位的车门突然打开,将电动自行车撞倒,骑车人也摔倒在一米外的路面上。近年来,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备受社会关注,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责任边界又该怎样界定,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2026年6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就明确了“开门杀”情形下的受害人保障,明确“开门杀”事故“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范围。被侵权人(即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明确,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司法解释还明确,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可以向有故意的乘车人追偿。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开门杀”呢?交警表示,驾驶人应该养成良好停车习惯,应遵守交规,严禁在禁止停车的区域随意违停。停车时紧靠道路右侧,尽量做到开车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因乘客开车门引发事故的,驾驶人也要承担责任。驾驶人应提示乘客下车前仔细观察,并从右侧下车。

这里可以推荐两个安全开门法。一个是荷式开门法,指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启车门。选择远离车门的手开门,上半身会自然转身,这时视线面对后方来车方向,能有效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另一个是两段式开门法,车门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可先开一条小缝,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

另外,骑行人员也要减速慢行,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通行。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搭扣。途经路边停放车辆,尤其是刚停下的车辆时,应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安全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芜湖公安交管提醒:无论驾驶人还是乘客,下车前多一秒观察就能避免一场事故、守住一份平安,拒绝 “开门杀”,安全从你我做起。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