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成功处置 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案
日期:07-04
本报讯 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联合芜湖海事局成功调处一起女性船员作业人身损害纠纷。经多轮联合调解,船方一次性赔付受伤船员各项损失27万元,矛盾彻底化解。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长航公安芜湖分局依托“三中心”线索流转渠道,收到一则紧急维权求助:船员孙某在船舶作业时腹部遭挤压重伤,涉事船舶驶离事发水域后,她只能独自下船就医,确诊脾脏重度损伤并接受脾脏切除手术。康复期间,孙某多次与船主协商赔偿无果。据介绍,“三中心”是指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水上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多元解纷中心,由长航公安联合海事法院、海事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在长江沿线共同设立,旨在打造水上“枫桥经验”治理模式。
长航公安芜湖分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女性船员权益优先保护工作准则,同步联合芜湖海事局组建专项联合调解专班,全面梳理船舶航行轨迹,精准核实涉事船员、船主身份信息,多渠道走访取证,完整固定案件关键证据。
在案件调解初期,双方赔偿诉求差距巨大,对立情绪突出。联合调解专班坚持法理情三位一体,创新打造线上远程沟通、线下当面协商双线调解模式。依托水上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工作人员逐条讲解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条文,清晰划分船舶用工安全责任,以法理明晰权责,让船方认清自身法定赔偿义务;同时兼顾人文关怀,专班持续跟进孙某术后康复情况与生活难处,多次协调船主赴医院探望伤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多轮反复耐心磋商,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船方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27万元,该涉水疑难纠纷顺利办结、案结事了。
6月30日,已基本康复的孙某手捧印有“水上枫桥解民忧 联调共治护船民”的锦旗,向长航公安芜湖分局民警与海事执法人员致谢。
吴敏 顾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