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宠物领养协议后 他因违约被告上法庭
日期:07-02
本报讯 “法官,我不是故意不付钱的,实在是最近收入不稳定,拿不出钱了……”面对承办法官,被告万某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近日,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宠物领养服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法律权责的同时,兼顾当事人实际困难,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11月,万某某与湾沚区某猫舍签订《领养协议书》,约定万某某免费领养一只英国长毛猫,但需连续12个月每月向猫舍充值549元购买宠物用品,全部履行后方可取得猫咪所有权;如违约,需按未履行月份折算支付违约金。
协议履行初期,万某某按约完成4个月充值,后因收入锐减无力继续,自2025年4月起停止履约。截至起诉时,万某某已有8个月未履行,猫舍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告未果,起诉至湾沚区法院,要求万某某支付违约金4392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经过多轮释法明理与情理疏导,猫舍表示理解万某某的实际难处,万某某也认识到自身签约后又违约的不当之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万某某于2026年6月一次性支付猫舍4392元。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领养宠物不应是一时心动,更是一份长久的责任。面对此类宠物领养协议,务必仔细阅读条款,结合自身经济状况理性决定”。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