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显成效
日期:06-30
本报讯 6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今年4月出台的《芜湖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定点医药服务资源结构,让参保群众享有更加便捷、优质、普惠的基本医保医药服务。
记者与会获悉,《规划》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参保人口分布特点、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及医药服务供给现状编制,历时一年,层层把关,确保其科学合规、贴合民生、符合市情。
《规划》实施期限为2026年至2028年,遵循“稳定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数字赋能”的原则,具体内容涉及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方面,全市医保定点住院床位总量按每千参保人员5.97张确定,三级、二级和一级及以下机构规划床位数按6:3:1优化结构;对床位冗余区域暂停新增、引导转型,对供给不足区域“减一增一”、冗余调剂;优先保障肿瘤等群众需求迫切但供给不足的专科资源。
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方面,全市医保医师资源总量逐步向每千参保人员3.06名发展;以社区(村)网格为单位,按“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一村一室(所)”要求,优先向基层配置,并实行差异化新增;从严控制口腔专科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
定点零售药店方面,按上一年度单个药店的平均服务人次和平均服务覆盖人数确定,合理引导数量配置和空间布点。城市建成区按网格布局,保障步行可达,农村地区按镇村分级配置,镇区步行可达,行政村则将村卫生室纳入定点管理;全市专业定点药店,如门诊慢特病药店、门诊统筹药店、“双通道”药店等,实行分类精准配置,确保服务覆盖均衡。
定点医疗机构新设分院区等新增执业地点或迁址等,均须按新增定点管理。同时,四类特殊机构包括重点建设项目、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盲人医疗按摩诊所、安宁疗护中心等,不受规划数量限制,按规定纳入定点管理。
接下来,我市将强化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择优遴选纳入定点;对不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加强退出管理。此外,动态监测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资源运行效率,实行红、黄、蓝三色分级预警,及时协调问题与不足,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暖心的医疗保障服务。 记者 程茜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