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3起违法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日期:06-29
本报讯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2026年6月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意梳理公布第一期3起特种设备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以压紧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发挥执法案例警示震慑、以案促改作用,引导相关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首个典型案例涉及大家“上上下下”出行的电梯。2025年8月6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某中心3台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维保单位安徽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维护保养记录存在维护保养项目填写虚假结论、填写虚假维护保养日期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电梯的安全运行离不开真实可靠的维护保养,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违法行为易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依法查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4月11日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分别受到我市市场监管部门2次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从重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6000元。
叉车安全操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证作业人员不熟悉叉车安全操作规范、风险应急处置流程,极易引发车辆碰撞、货物倾覆,导致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埋下重大安全隐患,第2个典型案例便涉及此事。2025年4月7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让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叉车作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25年9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仍在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叉车作业,决定处罚人民币10000元。
第3个典型案例为芜湖某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案。2024年11月27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芜湖某燃气有限公司在当日某一时段的气瓶充装记录中,芯片编码为340222000929的气瓶共有41条充装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中“气瓶充装过程中,应当逐只进行检查,并且填写充装记录。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可以采用电子记录方式,并且应当由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违规进行气瓶充装活动,极易引发气瓶泄漏、爆炸、燃烧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