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竟已婚? 一女子实施婚恋诈骗被判刑罚金
日期:06-27
本报讯 一场看似普通的婚约财产纠纷,竟牵出一宗隐匿的婚恋诈骗案。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结婚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朱某隐瞒已婚身份,虚构家人生病等,骗取被害人小赵4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的线索,正源于湾沚区法院此前受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民事案件。2023年,小赵与朱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相识,两人迅速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约定2024年步入婚姻殿堂。恋爱期间,朱某频频以母亲患癌急需治疗费、姐姐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结婚需要支付彩礼、购买金银首饰向小赵索要钱款。面对朱某的种种请求,小赵几乎有求必应,前后累计花费40余万元。
然而,临近婚期,小赵却发现朱某突然失联,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求助无门的小赵只得将朱某诉至湾沚区法院,要求其返还相应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梳理证据时发现,朱某在与小赵交往期间,竟然处于已婚状态。法官经研判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当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案经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侦查终结后,由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湾沚区法院审理查明,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他人大额财物,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婚恋诈骗往往披着感情的外衣,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承办法官胡永云表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以婚恋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也伤害了真诚的感情。
法官提醒未婚男女,在婚恋交往中,务必增强防范意识,涉及大额钱财给付时,要保持理性与谨慎,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切莫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让“爱情”成为骗子的“提款机”。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