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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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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数据券”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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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正式发布《芜湖市“数据券”实施细则》2026年版本(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长三角首个以“数据券”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城市,芜湖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对政策进行全面升级,全年兑付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数据券”是芜湖市为降低企业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而推出的财政补贴政策。该政策通过发放电子券的形式,对企业开展数据要素活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给予资金支持。2025年试行的芜湖市“数据券”已累计发放超820万元,惠及31家企业,撬动近1亿元社会资本投入数据要素市场。

2026年版本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六大支持方向。对于企业购买数据产品、第三方数据服务及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等活动,省级数据企业按不高于合同费用的25%、市级数据企业不高于20%、其他企业不高于15%给予资金支持;开展数据产权登记的企业,支持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企业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实现交易的,按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首次取得数据产品登记证书的,每登记4个产品发放5万元“数据券”。此外,还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搭建行业及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体系,按不高于合同费用的1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50万元。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质量数据集,按不高于合同费用的1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30万元。对企业、机构在安徽省数据交易所每开设并运营1个行业交易专区,按开设合同费用的50%给予资金支持。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三项支持不计入年度50万元的兑付上限,旨在鼓励企业在数据要素前沿领域大胆布局。

那么,具体申报条件有哪些?根据《实施细则》,申报企业、事业单位需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从事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产品开发、数据交易等业务能力;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企业、事业单位与开展合作服务商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相互参股等关联关系。具体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限时即享模块提出“数据券”申请、兑付需求。2026年1月1日起签订的大于1万元的相关合同均可申请使用“数据券”。“数据券”仅限于申领方自己使用,不得赠送、买卖、质押、出借、重复使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数据券”支持和申报资格、追缴扶持资金,并列入“数据券”黑名单。因企业合同未执行完成,造成“数据券”发放超过规定比例,按照承诺退还。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26年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作为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安徽省重点试点城市,芜湖正加速形成“政府定规则、企业拓场景、市场活交易”的良性循环,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的“芜湖经验”。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