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警方今年以来依法查处多起利用AI造谣案件
日期:06-18
6月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芜湖警方依法查处多起利用AI造谣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少数网民为博取眼球、引流牟利,滥用AI技术,炮制虚假信息、伪造突发事件,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与社会公共秩序。
2026年5月4日,网民王某为追求猎奇效果,利用AI工具生成“不明飞行物攻击城市引发灾难”的科幻特效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转发,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删除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2026年4月21日,网民顾某某为制造话题,利用AI工具生成“特大冰雹袭击城区”的虚假视频,并配文“今天下冰雹了”在抖音平台传播,误导公众认知。公安机关查证后,依法对顾某某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删除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2026年3月4日,网民胡某某为蹭炒涉军热点,使用AI工具生成一张伪造的“芜宣至伊朗登机牌”,并编造“辞职参军、担任导弹发射手赴境外执行任务”等虚假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胡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6年5月15日,网民石某为博取流量,利用AI工具篡改真实寻人启事图片,在抖音发布“河南籍男子死在柬埔寨”等的虚假信息。该帖浏览量超150万次,引发大量猜测与恐慌。石某恶意嫁接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警方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利用新技术实施造谣传谣、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郑重提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对于故意编造、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根据谣言的危害程度,依法追究造谣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网民严守法律底线,正确认识AI工具的辅助属性,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如发现可疑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