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官,这树再不砍,我家墙都要倒了!”“种了这么多年,哪能说砍就砍?”近日,无为市法院严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樟树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赶赴现场,用情理融化心结,最终让前后院的老邻居重归于好。
魏某玉与魏某余是同村邻居,两家房屋前后相邻。多年前,魏某余在自家门前、也是魏某玉屋后的位置种下几棵樟树。时光流转,樟树越长越高、根系蔓延、枝繁叶茂,逐渐对魏某玉的房屋安全构成威胁——地基被挤压,墙体涂料脱落,采光也被遮挡。
魏某玉多次找魏某余商量,希望他把树砍掉,魏某余却舍不得:“这些树陪我这么多年,感情太深了。”一个坚持要砍,一个只肯修枝。从好言相劝到冷言冷语,从商量到争吵,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僵,最终对簿公堂。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反复往村里跑。他蹲在樟树旁,仔细看樟树根系的走向、枝干的伸展范围,拿尺子量树与房屋的距离,还爬上梯子查看墙体开裂的程度。“光看卷宗不行,得亲眼见到,才知道老人家的房子到底安不安全。”
现场跑了几趟,法官心里有了底:树确实有影响,但全部砍掉对魏某余也是形同“割肉”。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两家人并非真的水火不容——魏某玉最怕的是房子出事,魏某余最舍不得的是这些树的陪伴。只要找到两家人之间的平衡点,就有和解的可能。
承办法官决定先给他们“顺气”:“远亲不如近邻,前后院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几棵树结一辈子怨,不值当。”又从法理上讲清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不能只考虑自己。
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法官反反复复在两家之间跑,把两人的心里话向对方转达。终于,魏某余松了口:“法官你说得对,房子安全是大事,我把分枝全修掉,保证不影响他家。”魏某玉也点了头:“只要不影响我房子,树留下主干,我不计较了。”
签调解协议那天,两家人坐在同一张桌子前,没再红脸。魏某余当场承诺近日修剪树枝,魏某玉主动申请撤诉。走出法庭时,两人一前一后,却难得地说上了几句家常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棵树背后是两家人的心结。”承办法官感慨道。心结的解开,不仅靠法条,更靠一次次现场勘察、一句句将心比心。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