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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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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不达标,就扣发工资?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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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快速发展,因培训质量、教学效果等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镜湖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机构老师起诉培训机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8月,李某在某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编程教师,为该机构学生提供编程课服务,2025年9月李某离职,双方结算确认教育培训机构尚欠李某36节编程课、1节集训课的薪酬未支付。后因双方就薪酬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

庭审中,该培训机构表示李某在培训课程中存在课堂准备不充分、教学方法单一、学员续报率低等问题,培训质量不符合机构的考核标准,因此有权扣发相应报酬。李某认为自己的教学质量没有问题,是培训机构利用优势地位变相压低用工成本。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薪酬标准,考虑到受行业结算惯例等因素的影响,李某举证能力较弱,培训机构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李某的薪酬标准、工作时间准确记录,以便与李某结算劳务报酬。现培训机构对薪酬标准有异议,但未提交结算表、投诉材料等证据来证明李某教学质量不佳,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此外编程课包含大量与计算机底层工作原理相关的抽象概念,语法繁琐且严格,逻辑思维要求高,对于此类课程,在认真教学的情况下,以学生接受程度来作为薪资考量,对教师而言也有失公允,故对李某主张培训机构全额支付劳务报酬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培训机构若认为培训教师教学质量不合格,应建立科学、透明、可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留存考核记录并及时告知教师。对于确实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教师,应通过培训、辅导等改进措施予以帮助,而非简单粗暴地以扣发工资替代管理手段。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