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驾驶人被罚款五千元、行拘十日
日期:05-15
本报讯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湾沚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根据线索成功查获一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驾驶人。
经查,车牌为皖B3××81的驾驶人王某为逃避小区闸口收费,通过一副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遮挡原车号牌,以此规避系统收费识别。事发当天,王某驾车驶出小区正准备换回真实号牌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最终警方依法对王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五千元,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芜湖公安交管表示: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四千元罚款。
芜湖公安交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动起“歪心思”。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