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流建立跨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日期:05-13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安徽省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试行)》《安徽省淮河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试行)》,标志着长江、淮河两大河流干流区域系统化、制度化的水行政执法协作新格局全面启动。
长江、淮河横贯安徽省境,流域水系复杂、跨区河段众多,涉水监管治理难度较大。以往受行政区划制约,交界水域监管和执法责任不清晰,执法联动不顺畅,易形成监管和执法盲区。伴随涉水违法行为日趋隐蔽,传统属地监管模式已难以适配现代流域治理需求,亟需强化区域协同执法,补齐流域治理短板。
为推动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安徽建立省级牵头、所属流域机构统筹、沿线市县联动的工作体系,通过常态化联席会议研判涉水风险、共享执法信息、强化执法协作。落实属地管理和地方性法规授权管理,妥善协调处置跨区域管辖争议。优化巡查方式,实行属地常态巡查、跨界联合巡查、重点水域专项巡查相结合,加密交界河段、敏感区域巡查频次,实现上下游同治、左右岸共管。
在案件查办上,健全线索研判、移送交办、协同查处、挂牌督办全链条机制。规范涉水线索归集梳理、分类甄别、会商研判流程,明确跨区域线索移交标准。全省统一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案卷互评、典型案例复盘。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王叶华 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