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发布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05-07
为全面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持续提升全市外卖“放心指数”,我市正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日,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该区在整治行动中查办的两个典型案例,涉及提供虚假小餐饮证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充分发挥案例警示引导作用,推动行业合规经营,切实守护群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线上公示信息不实、线下资质不符”是网络餐饮新业态的痛点。近日,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线上线索排查阶段发现,某面馆在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三大外卖平台开设的经营店铺内,公示的《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二维码经扫描后无法跳转显示有效证件信息,存在伪造资质的嫌疑。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索线下核查程序,对该面馆实际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同步向证件核发部门核实资质信息,最终确认当事人始终未依法办理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其在三个外卖平台公示的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系伪造,属于典型的虚构资质入网开展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是镜湖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餐饮新业态痛点开展精准监管的典型案例,执法过程坚持严惩重处导向,对违法主体顶格适用处罚裁量标准,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倒逼入网餐饮经营主体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资质核验、信息公示等法定义务,推动全区网络餐饮行业朝着规范化、透明化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在调查芜湖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及未按要求留样一案中,查明其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员工冯某为单位专职食品安全员,同时承担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两项核心管理职责。可当事人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职,未如实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在留样记录登记时未认真核对菜品信息,导致留样记录中留样食品名称与实际菜品登记不一致。冯某的行为已构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镜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办既有力震慑了网络餐饮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为同类新业态案件中“直接责任人员认定”“食品安全员履职责任追溯”等难点问题的办理积累了实践经验,是镜湖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餐饮新业态“主体责任悬空、关键岗位履职不到位”痛点开展精准监管的典型案例,有效推动入网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据悉,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常态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我市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民如发现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可拨打电话12315、12345反映,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