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日期:04-17
本报讯 继公开征集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后,4月14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芜湖市酒类产品突出问题违法线索,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酒类产品突出问题违法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一)制售假酒问题: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掺假掺杂问题: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两超一非”问题: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假冒侵权问题: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五)虚假商业营销问题: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来源不明与违规销售问题:采购、贮存、销售来源不明、未按规定索证索票的酒类产品;销售光瓶酒、开盖酒等来源不清、真伪不明、已开封或疑似二次灌装的酒类产品;(七)其他问题:其他涉及酒类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广大市民可于12月31日前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政策。具体线索举报方式(请说明是酒类问题违法线索举报)依旧有四种:12315热线;12315网络平台、手机App、小程序;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芜湖市食品安全风险哨点。
记者了解到,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已同步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为确保治理实效,将加强全链条监管,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特供酒”等假冒伪劣产品。严格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运用穿透式核查、智慧监管等手段,加强线上线下并联核查,排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制售假酒窝点;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两超一非”、酒精度不合格等问题产品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同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徐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