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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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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工伤赔付难 法院判决为骑手权益“撑腰”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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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外卖骑手每日穿行在车流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受到侵害时,他们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外卖小哥劳动关系认定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湾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外卖小哥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22年3月3日,小李登记注册至某公司代理的外卖平台某站任全职骑手,后经站点站长邀请入群,按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并遵循“全职上班时间表”的班次、休息及早会规定,其在职期间工资由与原告关联的第三方公司代付。

当年12月8日,小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治疗而离职。双方因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认产生纠纷,湾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小李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不服,向湾沚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小李无劳动关系。

湾沚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从主体资格、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予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对全职骑手有明确考勤、奖惩制度,要求提供指定银行卡发放报酬,骑手劳动属于原告业务组成部分,符合劳动关系成立要件。最终确认某公司与小李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外卖骑手作为新业态劳动者在举证上存在一定难度,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证据收集,比如入职途径相关证据、微信工作聊天群记录、早会晚会相关管理证据、请假排班的记录、工资单、考勤记录等日常管理流程。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保存前述提及的证据资料,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通过正当程序及时维权。用人单位应当与存在“管理-从属”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规范完善对员工管理的同时,切实承担起法律责任。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