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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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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种正当时 这种“毒苗”种不得

日期: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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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春天到来,一些人喜欢种点花草,不过,也不是什么都能种。近日,芜湖警方呼吁市民:自觉做到不种、不买、不卖、不食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主动清理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可疑植株;餐饮经营者严禁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苗等违禁品;发现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持有罂粟等行为,立即举报。

民警发现,有居民将罂粟与虞美人、茼蒿、苦菊、荠菜、雪里红混淆而误种。罂粟茎干直立、不分枝、光滑无毛,覆有白粉状蜡质叶片宽大、边缘波浪状,基部抱茎生长,株高60—150厘米,果实圆胖光滑,具明显王冠状结构。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持有毒品原植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