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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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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酒驾 驾驶证未“转正”就“下岗”

日期: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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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从科目一到科目四,考取的驾驶证来之不易,然而有些驾驶人不懂珍惜,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驾驶证尚未“转正”便被依法注销。

近日,芜湖公安交管镜湖大队在辖区某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名轿车驾驶人散发明显酒气引起执勤民警注意。就在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酒精检测的瞬间,该驾驶人突然弃车逃窜。面对这一迷惑行为,民警迅速将其控制。经查该驾驶人在2025年9月才取得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注销其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取得驾驶证成为驾驶人,就应当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