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封还是先履行? “执前扣划”破僵局
日期:02-10
本报讯 “账户被冻结了,我们实在周转不开,能不能先解冻再付款?”“不行,万一解冻后你们不付了怎么办?”近日,记者从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局在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在“先付款”还是“先解封”的问题上陷入僵持。最终,执行法官采用“执前扣划”机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这起纠纷源于一份广告视频承揽合同。自2023年10月起,芜湖A公司为北京B公司定制车辆广告视频。然而,广告作品陆续交付后,B公司却迟迟未支付40余万元的广告加工费。多次催讨无果,A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冻结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
“我们承认欠款,但账户被封,资金流断裂,想付也付不出来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庭前沟通中了解到B公司的困境。而A公司则忧心忡忡:“我们必须看到钱才能放心解冻账户。”一边是债权人急于实现债权,另一边是债务人因账户冻结丧失支付能力,传统的“先解封再付款”或“先付款再解封”思路,均无法打破这一信任与实操的双重困局。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将思路转向“执前扣划”机制。法官耐心向B公司释明:“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已被足额保全的款项,经你们双方申请且无其他法律障碍,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后、执行立案前,直接裁定将冻结账户中的款项划扣至法院账户。这样既不用解除保全,也能确保A公司收到款项,你们公司还免去了执行程序的额外成本和时间。”
这道“选择题”的新解法,立刻让B公司看到了出路,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身处两地的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顺利达成协议:B公司于约定时间前付清全部欠款。
“没想到不用打执行官司,钱就能到位,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A公司负责人感慨道。而对B公司而言,不仅以最快速度清偿了债务,盘活了被冻结的账户,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产生的执行费、迟延履行利息,并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征信记录。这场跨越千里的纠纷,最终以“债务即时履行、保全同步解除、案件案结事了”的方式圆满解决。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