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酒驾案例 为驾驶人再次敲响警钟
日期:02-10
本报讯 芜湖公安交管近日曝光一批酒驾案例,为驾驶人再次敲响警钟。
烟瘾难忍竟酒驾买烟,路口被查个正着。近日晚,驾驶人杨某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经某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杨某陈述,当晚他与亲友聚餐时喝了酒。酒后亲友本要开车送其回家,但杨某烟瘾发作,打算绕道去买包烟。他自认为绕行路程不长,不会遇到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半路被查。最终,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另一男子更离谱,居然酒后驾车去处理事故。近日,驾驶人胡某驾车前往繁昌大队荻港中队处理交通事故时,被执勤民警当场闻到身上带有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胡某当日上午在辖区内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影响心情,午餐时在家饮用白酒,下午更是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前往中队处理该事故,不料被民警查出酒驾。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胡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还有司机“迷惑操作”,实习期酒驾后见到民警弃车狂奔。近日晚,镜湖大队在观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名小型轿车的驾驶人身上散发明显酒气,引起执勤民警注意。就在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酒精检测的瞬间,该驾驶人突然弃车逃窜。面对这一迷惑行为,民警当即紧随追赶,迅速将其成功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达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名驾驶人的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当场对其进行严厉批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酒驾违法,面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勤执法,驾驶人应主动配合,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胡芳 孔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