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一扇门”起纠纷 警民联调解心结
日期:01-17
“化解邻里千千结,守护社区岁岁安”,1月14日上午9时许,芜湖市赭山春秋小区新亚物业代表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汀棠派出所警民联调调解室,感谢调解员成功化解小区内两户居民因房门改装引发的相邻权纠纷,让曾经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于好。
事情要从2025年6月说起。赭山春秋小区某单元的秦先生在房屋装潢时,为方便自身出入,将入户门改装为向外开启的样式,装潢完毕后便锁门离开,暂未入住。不久后,隔壁邻居宣先生家也开始装潢,发现秦家改装后的房门占用公共空间,影响自家通行,随即联系小区物业试图与秦先生沟通。然而当时秦先生因病住院,物业多次联系均未能接通电话,这让原本能好好沟通的邻里两家陷入了误会之中。宣先生以为秦先生是故意不接电话,一怒之下干脆效仿秦家,将自家房门也改装为向外推开的模式。
2026年1月初,病愈返家的秦先生看到隔壁宣家的改装后,才意识到自己当初的行为不妥,主动将自家房门重新改回原状。1月11日,这对久未谋面的邻居在门口偶遇,秦先生表示自家已经改正错误,将大门改回原样,要求宣先生也恢复房门原状,但是宣先生心里憋着气,双方言语间引发争执,物业多次介入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双方来到汀棠派出所警民联调调解室寻求帮助。
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学习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邻居擅自改造门楼、占用公共空间影响通行的行为,已侵犯相邻权,核心适用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以及第二百九十一条关于相邻土地通行权的规定。
鉴于秦先生已主动改正错误,宣先生恢复房门原状也是必然要求,但宣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我家改门是不得已而为之,多次联系不上对方才投诉维权,现在改回原状产生的费用,该谁来承担?”调解员充分理解双方诉求,以“远亲不如近邻”“搬不走的邻居”等接地气的家常话耐心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住一个小区、同一楼层,和睦的邻里关系远比一时争执更重要。在物业楼管的协助下,经过约1个小时的倾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秦先生主动承担宣先生改回房门费用的70%,宣先生承诺立即整改。最终,双方共同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调解员表示,相邻权是不动产相邻权利人之间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相关法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相邻权利人的正常通行和生活便利,应当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两户居民擅自改装房门影响通行的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邻里纠纷时,应优先通过友好沟通解决,必要时寻求物业、社区或人民调解组织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守护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