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实木床退货引纠纷 因700元运费闹上法庭
日期:12-30
本报讯 网购虽便利,但是最怕退换货,特别是遇到大件商品。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一起小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针对案件核心的运费承担争议,厘清双方责任,促成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高效化解小标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源于一桩网购实木床的交易。原告系外省实木床网店经营者,被告线上下单后未购买运费险,原告按约委托物流公司发货,货物运抵被告所在地物流点时,被被告当场拒收,且被告明确拒绝承担货物寄回运费,货物在物流点搁置多日后被退回原告处,累计产生寄出、寄回运费共计700余元。围绕该笔运费的承担主体,双方多次自行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分歧持续升级,原告向南陵县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承担相关运费损失。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敏锐察觉,案子标的虽小,矛盾却不小。更关键的是,原告远在外省,若是走开庭判决流程,不仅耗时费力,还会额外增加双方诉讼成本,让本就不大的纠纷更添负担。为了高效化解矛盾,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核实情况,这才摸清了拒收背后的缘由。原来,被告下单后迟迟没等来发货消息,多次询问原告都没得到明确回应,发货后物流配送又十分缓慢,着急用床的被告无奈之下,只好在线下另行购置,等网购的床送到时,自然不愿再接收。
一方觉得被告无理拒收该付运费,一方认为原告拖延发货理亏,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情绪都十分激动。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先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再逐一梳理案件细节、点明各自问题:原告未及时响应发货咨询、履约不够及时,被告拒收后拒不承担合理运费也有不妥。法官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原告跨省经营不易,来回运费是实实在在的损失;被告着急用床,反复等待落空的焦急也情有可原。
一次次沟通,一遍遍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渐渐平复了情绪,放下了执念。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支付原告400余元,了结此次纠纷。拿到款项的原告当即申请撤诉,这场小标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案值虽微,关乎民生;纠纷虽小,牵动民心。这起案件的妥善调解,既帮当事人省去了诉讼奔波之苦、降低了维权成本,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记者 顾娅